游客,欢迎您!该机器目前的票数是: 0票! 邮箱: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男子被误诊癌症服用4年抗癌药 医院称没影响
上传者:NumLock    发表日期:2008-07-24 截至时间:2009-01-05标签: 添加标签
一次投票结果为   2:0   您想发起二次投票,纠正错误结果么?
   被北京佑安医院诊断为癌症晚期并服用抗癌药物达4年后,53岁的张先生被其他医院告知他根本没得癌症。张先生于是以误诊为名将佑安医院诉至法院索赔40万元。7月22日下午,丰台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张先生本人没有到庭。他的儿子小张作为代理人告诉记者,2002年7月11日,他的父亲因乏力、食欲不振、尿黄多日到佑安医院检查,在初诊为脂肪肝后住院。同年7月19日,医院诊断张先生为肝癌晚期、胰腺癌晚期,开了大量治疗恶性肿瘤的药物。此后,张先生一直遵医嘱复查、服药,在家静养。2006年7月6日,张先生因疝气到电力医院做全面检查后发现,他并无癌症。小张说,那一刻,他的父亲没有表现出太多惊喜,他先是表情木讷,随即大哭。愤怒之下,他们将佑安医院告上了法院。

  佑安医院辩称,结合现有医学手段,医院诊断没有失误,医院的诊疗行为未给患者造成影响,不排除患者通过系统抗癌治疗的情况下,癌细胞消除,身体逐渐康复的可能。法院随后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了鉴定。研究所认为,张先生所患疾病为肿块型胰腺炎的可能性大,佑安医院的胰腺癌诊断依据不充分,过于武断。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真希望佑安医院没有误诊,倒不是漠视张先生的痛苦。如果患者通过系统抗癌治疗,癌细胞就能消除,那佑安医院就太有水平了。我们应该为医学的伟大胜利而欢呼,癌细胞再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了。从2002年到现在有6年了,6年啊!一个人一生中有几个6年?更何况这6年是生活在随时要告别这个世界的恐惧之中!医院说,他们的诊疗行为未给患者造成影响。什么叫影响?如果我们医生自己的家人遇到这种事,也会这么理性,这么心平气和吗?

  庄子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在他看来,众生万物,一产生出来,也就开始了死亡的过程;一完成死亡,也就开始了新的产生过程,此乃生死之一体两面。他对死亡的观点也是如此。妻子去世,他非但不哭,反而“鼓盆而歌”。在他看来,死亡是自然的一部分,是合乎天理的,是理所应当的。如果我们大家都这么认为的话,想来张先生也不会告医院了。可惜的是,我们不是哲学家,也不是庄子。有病就要看医生,饿了就要去吃饭,有官司还得去法院。如果我们都能那么心平气和的话,医院也不用开了,人手一本《庄子》得了!

 


 上一篇:最新消息:日本发生6.8级强震 100多人受伤    下一篇:陈冠希艳照门案首次宣判涉案人员郭镇玮被判入狱
声明:该内容由网友自行上传,并不代表传闻网赞同文章中的观点,传闻网杜绝一切反动、色情以及其他不良信息。

相关评论   【更多】
  • 第3楼   61.183.86.*   2008-12-24 22:48:58   [引用]

    医疗骗局太多,都是“效益”惹的祸!
  • 第2楼   61.183.86.*   2008-12-24 22:45:04   [引用]

    看了香港凤凰台12月23日的关于北京佑安医院因误诊张某为癌症而服用4年抗癌药,导致张某身心崩溃而死亡的专题节目,把人都快要气的发疯了,眼泪差不多流干了。一个所谓美国总统克林顿光顾过的“有名气”的医院(佑安医院自诩)竟然把一个没有患癌症的人当癌症病人活活折腾了4年之久致死,还不认错。如此之医德,看来中国医疗改革是彻底地失败了。
  • 第1楼   61.183.86.*   2008-12-24 22:22:33   [引用]

    医生(包括北京佑安医院)的职业道德完全丧失。“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于医生来说更为重要,把人的健康和生命不当一回事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中国的法律在维护“人权”上太差了,害死人命只赔偿40万也太轻了,像佑安医院这样所谓“误诊”害死人命的事件应该严惩当事人及相关医院领导。
发表评论(游客也可以发表):